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組織。透過推廣開放科技和跨界合作,在臺灣持續的銜繫科技社群與其他公/私領域,來促成開放共創保障數位人權、支持透明涵融的數位公民社會。
自 2014 年創立以來,我們以法人做為組織形式,支持臺灣 40 多個開放科技社群,在過程中,不僅是持續性的推廣開放科技概念,我們也開始參與政策倡議,為眾人的數位人權發聲,進而創建了一個在臺灣發展開放科技的基地。這些成果並非由開放文化基金會獨立實現,而是透過科技社群和公民夥伴一起促使臺灣的數位/網路環境變得更加公開、透明和公眾參與 — 不論這樣的參與是以個人、社群或是組織為名義。
促成一個開放、安全、涵融且眾人參與的數位公民社會。
以開放科技和跨界合作來應對數位時代的各項威脅並健全數位社會的發展。
開放科技是由開放源碼、開放資料及開放政府三個概念的集合,係指透過從數位世界的建構、資料收集及政府治理皆以公開、透明及眾人參與的方式執行,能更好的促進數位人權和網路自由的落實,進而達到數位公民社會的實現。
為了貫徹上述之使命,開放文化基金會透過推動下述之五大領域來達成數位公民社會的實現和應對數位時代的各項威脅的可能。 OCF 五大核心領域如下:
- 開放源碼(Open Source):科技的運作是公開、透明及眾人可參與的,透過公開和開放協作讓科技是人人都可以使用與改善,增加信任與個人隱私的保障,亦因軟體開發不再封閉,眾人可以站在巨人肩膀上,促進科技的創新與貢獻文明的發展。
- 開放資料(Open Data):落實開放資料,以開放授權釋出各領域和公私部門直接或間接產製、蒐集的資料,藉此達到資料的可互通性以更好的知識共享、資訊開放。
- 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以數位科技輔助政府得以用開放協作的方式推動數位治理,進而達到眾人參與的可能。
- 網路自由(Internet Freedom):網路應不分群體、具備普及性、確保言論和結社自由,並以開放為基礎達到公共利益和商業獲利的平衡。
- 數位人權(Digital Rights):數位權即是數位人權。數位人權的兩種意涵:第一,既有人權類別(例如隱私權)在數位世界的實踐;第二,由於新興資訊通訊科技的普及而產生的、符合人權範疇的新型態權利(例如網路可及性)。
- 社群支援
- 提供開放科技相關社群之專案行政及財務支援,並透過諮詢服務和共同活動企劃來支持在地社群的成長。
- 人才培訓
- 提供獎助計畫、培訓管道和聚會平台,持續性培育開放科技、數位人權之相關倡議人才。
- 知識分享
- 產出知識論述,透過多方管道平台和網絡,持續性將知識和經驗與社會大眾交流。
- 參與和舉辦線上線下活動,以推廣開放科技、數位人權及網路自由的概念和應用。
- 監督倡議
- 協助政府或民間單位取得科技應用於公民社會的專業多元觀點,以作為相關政策和法規制度的參考。
- 結合多方專業領域以實質進行相關政策監督和倡議。
- 國際串連
- 透過國際性活動和網絡串連工作,以共同回應數位公民社會建制面臨的阻礙和威脅。
- 開源推廣
- 推廣開放源碼和相關工具應用於專案、工作場域和數位生活之中
- 本會之知識產出皆以 CC 授權釋出。於工作使用工具上,盡量以開源軟體為主。
臺灣的開源社群一向非常活躍,由社群舉辦的開源研討會更是百花齊放。籌辦研討會的帳務與單據,通常透過私人公司或社團法人核銷,但公司或社團法人各有組織上的問題與限制,因此社群間開始出現成立財團法人的討論。
2014 年 6 月,在 g0v 村長 clkao 挖坑,COSCUP、PyCon Taiwan、OSDC 等社群與 Netivism、Izero 等企業與個人贊助,資深開源人 pofeng 與 jimyhuang 奔走,以及 bobchao、honki 相挺之下,開放文化基金會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於北市文化文創字第 10331440100 號函核准成立。
創始捐助人:
- OSDC:簡信昌
- 李明哲(時任 KKBOX COO,以個人身份捐助)
- 網絡行動科技(Netivism)
- COSCUP:李柏鋒
- PyConTW:陳永昱
開放文化基金會初始於臺灣開放源碼社群的促成,透過鼓勵原始程式碼的公開與共享,引發了人人皆可修改、貢獻,眾人協作集體改善科技的浪潮。隨著整體社會的數位化,這樣的思維模式也持續性的擴及程式開發之外的各社會層面。我們相信開放可以讓知識技術不再被壟斷於少數技術專家或私人企業的高牆之內。藉由開放,得以快速發展和永續留存,這樣開放的文化,才能對數位時代的科技帶來正向影響。
承襲開放的風氣,並且納入數位人權及網路自由,我們以「公開、透明、眾人參與」為行事作風,在面臨規劃、行動、面對抉擇時,包括但不限於:
- 粗略的共識,進擊的程式(Rough Consensus and Running Code):一旦達到粗略的共識,就鼓勵放手嘗試,不責備錯誤。
- Patches Welcome:在需要意見時,提供具體且有可行性的建議。
- 提早釋出、頻繁釋出(Release early, Release often):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草稿或雛形,都盡可能提早釋出、頻繁釋出。
- 資訊公開:只要沒有隱私疑慮,且人力足以負擔,所有資訊都盡可能地公開揭露。
- 經驗共享:產出成果盡可能以開放授權釋出,過程中獲得的經驗與知識盡可能地與外界分享。
- 開源落實於生活:在可行的範圍內,盡可能地使用自由與開源軟體或服務,以避免商用軟體的壟斷。
- 尊重多元:尊重且維護合作社群及夥伴的獨立性和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