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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人權在台灣:2022 企業責信報告

本報告源自 RankingDigitalRights (RDR) 資助之亞洲區多國企業數位人權研究案。其中由 Digital Asia Hub 協調該計畫的國際合作並在馬來西亞執行研究; Open Net 執行韓國研究 ; OCF 執行台灣研究。這份報告的完成,也仰賴台灣人權促進會協助,共同進行部分台灣資料搜集與分析工作,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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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方法

我們採用在地化的 RDR 方法,在共計 58 項 RDR 指標中,挑選與企業數位人權國際政策趨勢、台灣法律規範、以及台灣公民社會倡議需求高度相關的 29 項指標進行評估,對象包括四大主要數位服務產業 (社群媒體、人力銀行、電商、電信公司) 共計二十項數位服務。

評估結果

年度前三名

綜觀臺灣企業數位人權整體表現,台灣市場中的區域與本土業者,在人權相關政策完整性上相對於歐美業者表現遜色很多。其中又以「公司治理」表現最差,缺乏對國際人權標準的意識和申訴補償機制。「言論與資訊自由」領域表現相對較佳,但公司仍需改善言論審查相關行為的透明度。至於「隱私」領域,則由於臺灣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各公司普遍有達到最低法遵標準,但其政策告知往往流於形式,無法真正維護使用者權益。

至於各產業表現,我們發現台灣市場中的本土和區域業者,以社群媒體產業對言論審查與管理的透明度最高。人力銀行產業雖然因為其讓業主投放徵才廣告、媒合求職者的平台營運模式,故有相對透明的廣告政策,但其總體數位人權表現落後於其他產業。而電商產業則是呈現國際與本土電商表現差異懸殊的狀況。電信公司由於在臺灣是高度的監管化的特許產業,因此電信產業在公司治理的數位人權表現較佳。

年度前三名 年度前三名 年度前三名

我們的建議

由於所有受評估的業者在人權表現上均有不少的進步空間。我們因此有以下建議:

  1. 各公司應強化數位人權相關的公司治理機制,尤其是需要考量隱私與言論自由兩個領域。
  2. 各公司應積極幫助使用者理解政策條款內容,並提供關於違規判定、個人資料蒐集分享、以及行使個人資料控制權的詳細資訊。
  3. 各公司應以相關資訊公開做為第一步,積極因應演算法系統和使用巨量網路行為資料時可能造成的人權風險。
  4. 各公司應與使用者站在同一陣線。面對來自政府的言論審查與個資調取要求,需有處理機制和統計資料的資訊公開。
  5. 政府應儘速參考國際立法趨勢,提出因應新興數位科技與商業模式的人權保障政策、或者修正既有法規。

活動與成果

除了釋出報告,我們也在許多國內外的會議、講座、活動中分享此次台灣研究的成果:

  • 2023 年五月,泰國。 Digital Rights Asia-Pacific Assembly (DRAPAC) 2023
  • 2023 年六月,哥斯大黎加。 RightsCon 2023
  • 2023 年八月,台北。交叉觀點:AI X 數位人權亞洲契機交流會
  • 2023 年九月,高雄,【南方有人】撥開煙霧繚繞的數位監控-談《數位人權在台灣》評比與企業問責
  • 2023 年十月,台北,台灣網路治理論壇。